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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補助資訊

「雲林縣麥寮鄉活動競賽績優選手及舉辦各項活動競賽獎補助金發給辦法」之相關公告事項
公告事項:

一、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申請期間: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20日止,並請於比賽後45日內送本所審查核辦。

(二)補助對象:請參照上開辦法第3條規定:

1、凡設籍本鄉或本鄉轄內中小學教職員(含教練)及學生「擔任選手」,且符合第3條第1項各款規定者。

2、本鄉轄內機關團體、學校或個人參加其他政府機關所主辦或承辦縣級以上各項競賽獲前三名者。

3、除上述1、2點外,亦須符合辦法中程序規定。

(三)獎補助金申請程序:於比賽後45日內送本所審查核辦,逾期申請或文、證件不齊經通知日起14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時,不予補助。

(四)審查方式:依據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辦理。

(五)補助金額:參考本作業辦法第4條及第5條附表一、二之規定。

二、作業辦法不予補助之情況說明:

(一)申請本辦法獎補助金除第3條第1款之比賽外,尚可依第3條第2款之規定,但須注意為本鄉轄內機關團體、學校或個人參加其他政府機關所主辦或承辦縣級以上各項競賽獲前三名者,故主辦或承辦非縣級以上政府機關,則不予補助,例如主、承辦單位為**協會者不予補助。

(二)作業辦法第3條之對象為設籍本鄉或本鄉轄內中小學教職員(含教練)及學生「擔任選手」,另個人代表本鄉參與雲林縣運動會選手,非設籍本鄉亦不得申請獎補助金。

(三)個人或團體比賽人數(隊伍),低於5人(隊)者,不予列入獎補助,本注意事項例如跆拳道、健力、柔術等比賽分為好幾量級,若有些量級參賽人數(隊伍)未超過5人,則不予列入獎補助。

(四)本辦法之獎補助,不包含邀請賽、選拔賽、排名賽、表演賽、友誼賽、壯年組、長青組、分齡賽等非正式錦標賽。

(五)申請旨揭獎補助金者,本所核定後會發函通知申請結果。

三、旨揭申請補助相關事宜同時公布於本所網站-公開資訊-相關補助資訊。

四、申請補助相關表單可於本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各課表單項下下載。

五、若有疑義可洽民政課體育承辦人張偉武(05)6932013。
  •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 雲林縣麥寮鄉活動競賽績優選手及舉辦各項活動競賽獎補助金發給辦法.docx
    下載 Word 檔(雲林縣麥寮鄉活動競賽績優選手及舉辦各項活動競賽獎補助金發給辦法.docx)_另開視窗
  • 申請書 領據
    下載 Word 檔(獎補助金發給辦法   申請書領據.docx)_另開視窗
  • 1申請人聲明書局處參考範例(1).docx
    下載 Word 檔(1申請人聲明書局處參考範例(1).docx)_另開視窗
  • 3身分關係公開表-事前揭露(1).docx
    下載 Word 檔(3身分關係公開表-事前揭露(1).docx)_另開視窗
  • 3身分關係公開表-事後公開(1).docx
    下載 Word 檔(3身分關係公開表-事後公開(1).docx)_另開視窗
  • 公告事項
    下載 Pdf 檔(獎勵公告.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3-03-29 下午 04: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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