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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常見問答

如何申請麥寮鄉新生兒禮金?

1.申辦資格:
 (1)新生兒出生時,父母或任一方設籍並繼續居住本鄉一年以上,並在本鄉辦妥戶籍登記者。
 (2)前項設籍並繼續居住本鄉一年,係指居住期間未中途遷出者,若中途遷出又遷入者,以遷入之日期為計算基準日
   核算滿一年,惟曾設籍並出生本鄉之父母或任一方遷入滿半年者不在此限。

2.發放金額:每位新生兒三萬元整。

3.應備文件:
 (1)新生兒登記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含記事)(含戶籍在麥寮鄉的父或母)。
 (2)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3)麥寮鄉農會存摺簿或郵局存摺(需同意匯費-新臺幣30元整由補助款內扣除)。

4.申辦期限:應於新生兒出生三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視同放棄。

5.撥款日期:每月15日及31日(指當月之月底)以上遇假日提前至上班日。

6.審核期限:約15天。

(註:詳細情況可於上班時間洽詢社會課承辦人員)

 

最後異動時間:2023-03-31 下午 02: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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