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住宅防火對策 2.0
預防住宅火災習慣
五不一沒有
一、提升家用電器設備、電線等本質安全。
(一)調查及鑑定電器、電線起火原因,分析提出改善事項及宣導方法。
(二)協助宣導使用加裝過負載保護裝置之延長線等 CNS 檢驗合格產品。
(三)協助運用宣導管道推廣瑕疵電器設備召回訊息。
(四)強化「電器產品火災即時通報機制」,建構即時通報聯繫管道。
(五)協助宣導民眾居家使用 20 年以上之室內配線委請合格電器承裝業者予以更新。
二、建構不易起火及易於避難之居住環境
(一)宣導民眾居家使用防焰物品及製品。
(二)調查及鑑定炊事不慎起火之原因,分析提出改善事項及宣導方法。
三、製作科學化行銷資料,提高防火宣導強度
(一)製作造成人員死亡或避難逃生成功火災案例。
(二)製作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示警成功火災案例。
(三)製作科學化宣導資料,模擬火災情境之火災試驗及針對重大火場災例,以數據、圖表、動畫等易懂之方式,製作成防火宣導短片。
(四)運用各式媒體通路及社會資源,宣導民眾住宅防火安全資訊。
(五)結合學校、社區、鄰里等辦理特色宣導活動,強化校園宣導教育深耕教師防火研習,讓學童防災教育向下紮根。
(六)製作防火宣導文宣及防火安全診斷表,強化宣導防範爐火烹調、電氣因素及遺留火種(菸蒂)等住宅火災主要起火原因,透過居家訪視等提高宣導成效。
四、普及住宅用消防設備
(一)持續編列預算補助避難弱勢等場所推動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協調村(里)長協助推廣住宅之臥室、廚房、客廳、走廊、樓梯等各獨立空間皆應安裝住警器及推廣裝設連動型住警器;應考量轄區特性,將推廣設置住警器納入自治條例。
(二)宣導選購附有認可標示產品,並周知購買平臺或通路。
(三)推動新建、增建、改建之未達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 5 層以下住宅(公寓),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裝設住警器。
(四)協調瓦斯行業者協助推廣住警器等住宅用消防設備。
(五)配合教育局(處)落實學生校外賃居場所之環境訪視,確保學生校外賃居之安全。
(六)宣導自主檢查維護住警器及滅火器。
五、防止縱火對策
(一)宣導社區及住戶建構「不易被放火之環境」以防止縱火事件發生。
(二)分析統計轄內縱火案件發生時間、地點等供警察機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