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對象
1.各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
2.其他特殊個案經簽奉鄉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後始得予以出借。
🔴租借流程
借用本所集會所,申請單位(申請人)應備妥申請書(如附件二)且註明使用目的(活動名稱) 、日期時間、借用場地別等,於使用日之前15工作天向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經簽奉核准,通知繳交費用後始得借用。
🔴租借時段
第一時段:每日09點至14點。
第二時段:每日16點至21點。
🔴收費標準
每場次收取費用基準:每場將以5小時計算。
場地 | 場次 | 租借費用 |
雷厝村集會所 | 1場 | 新台幣30,000元 |
後安村集會所 | 1場 | 新台幣40,000元 (尚未啟用,敬請期待) |
※備註:1.若有提前布置會場需求,請提早通知,以利安排。 2.如有需使用冷氣者,每場酌收冷氣使用費新台幣3,000元 3.每場酌收保證金新臺幣5,000元 |
🔴使用細節請詳見法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