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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各課表單

雲林縣麥寮鄉各村集會所出借使用管理辦法
公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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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對象
1.各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
2.其他特殊個案經簽奉鄉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後始得予以出借。

🔴租借流程
借用本所集會所,申請單位(申請人)應備妥申請書(如附件二)且註明使用目的(活動名稱) 、日期時間、借用場地別等,於使用日之前15工作天向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經簽奉核准,通知繳交費用後始得借用。

🔴租借時段
第一時段:每日09點至14點
第二時段:每日16點至21點

🔴收費標準
每場次收取費用基準:每場將以5小時計算。

場地 場次 租借費用
雷厝村集會所 1場 新台幣30,000
後安村集會所 1場  新台幣40,000元 (尚未啟用,敬請期待)
 ※備註:1.若有提前布置會場需求,請提早通知,以利安排。
              2.如有需使用冷氣者,每場酌收冷氣使用費新台幣3,000元
              3.每場酌收保證金新臺幣5,000元

🔴使用細節請詳見法規本文

  •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 雲林縣麥寮鄉各村集會所出借使用管理辦法-本文
    下載 Pdf 檔(1_本文.pdf)_另開視窗
  • 場地借用申請書
    下載 Pdf 檔(借用申請書.pdf)_另開視窗
  • 退還保證金申請書
    下載 Pdf 檔(退還保證金申請書.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4-08-06 上午 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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