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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申辦須知

贈與稅應於什麼時候申報?

(一)、贈與人在同一年內贈與他人財產總值超過新台幣220萬元時,亦即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即贈與日)後三十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

(二)、贈與稅免稅額新台幣220萬元。

(三)、應向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申請。

最後異動時間:2018-04-25 下午 04: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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