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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申辦須知

雲林縣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
應備文件:
1.申請人(產婦)身分證或居留證、印章,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2.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申請書(附件一)。
3.領款收據(附件二)。
4.產婦分娩或嬰兒出生證明。
5.匯款帳戶封面影本。
6.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申請人、配偶、子女) (記事不可省略)。

※申辦期限:分娩六個月內之產婦、出生六個月內之嬰兒。

麥寮鄉公所社會課電話:05-6932859/05-6931164分機111邱小姐或117吳小姐

  •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 雲林縣政府辦理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作業要點
    下載 Pdf 檔(雲林縣政府辦理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作業要點.pdf)_另開視窗
  • 110年低(中)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申請表
    下載 Word 檔(110年低(中)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申請表.doc)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1-05-20 上午 09: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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