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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申辦須知

國民年金申請相關年金及給付
老年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給付應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
2.印章、存摺影本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32.10.01前出生方可辦理)
生育給付應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存摺影本
2.出生證明或戶口名簿記載出生登記
身障年金/身障基本保證年金給付(重度以上身障資格)應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存摺影本
2.身障手冊影本
3.工作能力綜合評量表(給醫師填寫)
喪葬給付應備文件:
1.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2.寫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戶口名簿或除戶謄本
3.申請喪葬費者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章、存摺影本
4.支付喪葬費收據(需為正本且有負責人蓋店章)
遺屬年金應備文件:
1.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2.寫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戶口名簿或除戶謄本
3.各符合請領資格遺屬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印章、存摺影本
4.子女若已年滿 18 歲但未滿 25 歲,在學,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者,應檢附學費收據影本或在學證明。
5.遺屬以「無謀生能力」條件申請時應檢附:
(1) 「符合法定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資格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未實際從事工作或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者,應檢附「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2) 「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應檢附「法院監護宣告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或「登載受監護宣告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監護人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最後異動時間:2025-02-06 下午 04: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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