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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申辦須知

國民年金申請相關年金及給付
老年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給付應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
2.印章、存摺影本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32.10.01前出生方可辦理)
生育給付應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存摺影本
2.出生證明或戶口名簿記載出生登記
身障年金/身障基本保證年金給付(重度以上身障資格)應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存摺影本
2.身障手冊影本
3.工作能力綜合評量表(給醫師填寫)
喪葬給付應備文件:
1.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2.寫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戶口名簿或除戶謄本
3.申請喪葬費者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章、存摺影本
4.支付喪葬費收據(需為正本且有負責人蓋店章)
遺屬年金應備文件:
1.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2.寫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戶口名簿或除戶謄本
3.申請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章、存摺影本
順位: 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
※配偶年滿55歲或配偶年滿45歲每月工作收入不得超過18,282(戶口名簿須記
載結婚登記日期)
※子女未滿20歲或20-25歲須提供在學證明。 ※打工不得超過18,282。
※父母、祖父母年滿55歲,每月工作收入不得超過18,282
※孫子女未滿20歲或20-25歲須提供在學證明。 ※打工不得超過18,282。
※兄弟姐妹未滿20歲或年滿55歲每月工作收入不得超過18,282。
※無謀生能力(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最後異動時間:2021-05-10 上午 11: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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