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1月11日 截至109年12月底止,本公所公共債務情形如下: 一、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為0萬元。 二、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為0萬元。 三、平均每人負擔公共債務0千元。 四、自償性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含非營業特種基金)為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