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民政課課長(預估缺)徵才公告
公布日期:2026-05-04
:人事室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等職等:薦任第7至第8職等
職 稱:課長
職 系:綜合行政
名 額:1名(預估缺)
性 別:不限
工 作 地:雲林縣
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並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五、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六、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前科,或涉及該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七、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八、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及採購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辦理民政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雲林縣麥寮鄉公所民政課(雲林縣麥寮鄉中興路119號)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完備「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維護、註明日間、夜間聯絡及行動電話),確認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等資料(如有英文能力相關證明,請一併上傳,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視需要擇期通知面試,本職缺擇優錄取1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另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三、相關問題請洽(05)6932854人事室陳主任或莊課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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