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最新消息

轉知「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5條條文修正案

:民政課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5條條文修正案

修正案係延長暫行條例之申請期限,由2年延長為4年
請貴所協助轉知所轄宗教團體,倘有不動產以自然人名義登記而尚未提出申請者
務必於115年6月9日前提出申請,以維護其權益。
相關連結:總統府公報
最後異動時間:2024-08-09 下午 02:05:57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