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雲林縣愛老總綱領」團體申請
公布日期:2025-08-19
:社會課
一、依據雲林縣公益彩券盈餘分配款專戶管理委員會114年度第2次委員會會議紀錄及本府社會處114年8月12日第1142640132號簽核准辦理。
二、為鼓勵縣內老人會、社區發展協會及社會福利服務團體組團搭乘公共運輸出外旅遊,亦有核發集點卡走遊活動,補助團體辦理「花甲銀遊樂雲林」方案,由長者持縣府核發之敬老愛心卡搭乘縣內公車,每人補助新臺幣350元整,補助誤餐費、保險費、導覽費、物品費、印刷費等,以支應長者於搭乘公車前、後之行程安排及相關活動所需費用,核實支付。
三、本案請於114年12月底前辦理完成,申請單位須於活動前1個月提送計畫書及相關資料函送縣府辦理。
四、旨揭方案相關電子檔請至縣府社會處網站-主題專區-老人福利服務專區-雲林縣愛老總綱領-「『雲林縣愛老總綱領-樂』花甲銀遊樂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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