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耕機具清洗才上路
公布日期:2026-01-28
:農經課
海報
一、依據本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第465次會議紀錄暨本府
115年1月21日府農務二字第1152506195號函。
二、為避免農耕機具掉落泥土汙染路面,並危及用路人安全,
請貴單位協助向農友及代耕業者宣導,農耕機具駛入道路
前,應先清除輪胎及機體所夾帶的髒污泥塊,並自行清理
農耕機具行駛後的道路。
三、倘有農耕機具行駛道路造成髒污,經貴所查獲或民眾舉
報,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裁處行為人新臺幣1,200元以
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