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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116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儘後召集申請公告」

:民政課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116年緩召第4、5款」自115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暨「儘後召集第4款」自115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符合申請人員請至各鄉鎮市公所申請辦理。

公告詳細內容於115年3月16日登載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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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請公告
    下載 Pdf 檔(申請公告.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6-03-19 上午 11: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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