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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農糧署公告 115 年「輔導國產雜糧產銷機具與設備計畫」申請事宜

:農經課
一、 計畫目的: 為提升國產雜糧產業競爭力,健全雜糧產業鏈,透過補助導入省工代耕體系及採後處理機具設備,以促進產業升級。

二、 補助對象: 實際從事雜糧種植、契作或理集貨之農民、農業產銷班、農民團體、農業相關產業團體、農產行、農企業等單位。

三、 優先補助對象: 符合參加「2 轉雜糧集團產區」營運主體、具共同使用性質,或對建立雜糧作物省工代耕體系、提升採後處理效能有助益者。

四、 申請期限: 自即日起至 115 年 4 月 8 日(星期三)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 注意事項:
(一) 避免重複補助: 同一機具設備若已獲農業部或農糧署其他計畫補助者,該項目不得納入本計畫申請。
(二) 作業原則修訂: 本年度增訂授權分署得依產業發展需求,審查評選會後之新增個案需求。

六、 申請方式: 請有意申請之單位或個人,於期限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與計畫書,報送本所農經課辦理初審。

七、 檢附「輔導國產雜糧產銷機具與設備計畫作業原則」1 份,相關附件及詳細規定請至本所網站下載或親洽農經課索取。
  •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 輔導國產雜糧產銷機具與設備計畫作業原則
    下載 Pdf 檔(115.3輔導國產雜糧產銷機具與設備計畫作業原則.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6-03-23 下午 12: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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