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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交通部高齡換照新制於115年5月31日起實施

:民政課
因應高齡換照新制上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2條之2規定,
自115年5月31日起,普通駕照有效期限下修至駕駛人年滿70歲止,
70歲應辦理體檢、講習2小時並完成換照;民眾可於收到換照通知書後,
前往有施作汽車/機車駕駛人體檢之評鑑合格醫院、
衛生所或經監理機關委託之代辦診所辦理體檢(75歲以上須認知功能檢測);
講習部分,可於監理服務網預約上課,上完課即可辦理換照
  •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 資料1
    下載 Pdf 檔(換照新制115年5月31日實施.pdf)_另開視窗
  • 資料2
    下載 Pdf 檔(宣導.pdf)_另開視窗
  • 資料3
    下載 Pdf 檔(轄內高齡體格檢查及認知功能測驗單位.pdf)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6-06-09 上午 08: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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